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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
【 添加员:admin  收录时间:2008-06-06  已浏览:402   转贴自:福鼎市劳动力市场 】

    2008年5月15日,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劳动保障厅召开。会议由召集人、省劳动保障厅钟维平厅长主持,省农办、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公安厅、民政厅、计生委、审计厅、统计局、残联等单位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召集人省劳动保障厅钟维平厅长对联席会议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把握好《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防止出现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各成员单位起草的配套政策偏离《指导意见》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
    二、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抓紧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5月21日报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提的意见,抓紧修改后送各成员单位。
    三、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应起草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完善厅际联席会议机制。
    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编印《福建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简报》,以便于省政府及时掌握了解全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动态,加强各设区市和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推动全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健康有序开展。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劳动保障厅江作梁副厅长在会上介绍了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近期做的主要工作:一是起草《工作方案》和《宣传提纲》。省劳动保障厅草拟了《福建省实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宣传提纲》,于3月21日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二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劳动保障厅做好成立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三是举办政策培训班。3月28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举办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培训班。九设区市分管秘书长,劳动保障、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农保中心、就业中心负责人参加培训。四是起草配套政策基本框架。省劳动保障厅起草了配套政策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五是省劳动保障厅成立厅内部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六是赴南京考察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4月24 -27日,省劳动保障厅组织有关人员赴江苏省南京市学习考察当地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有关情况。七是指导各市、县制定《实施办法》。八是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起草准备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介绍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与会代表经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议定: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通知》(闽政办[2008]69号)要求,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根据厅际联席会议的安排,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根据修改后通过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联席会议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应按时完成;分解的工作任务涉及到两个以上成员单位的,成员单位应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若有意见分歧无法协调的,可提交厅际联席会议讨论。
    三、以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围绕《指导意见》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在上当地政府审议通过前,应报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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